正文
第二,政策连贯性遭到破坏。长期以来,GDP 主导了县级政府的施政思路。在这个思路下,目标清晰、 可量化,也有操作性。在地方官场的“锦标赛体制”中,县委书记只要把经济发展搞上去,就有上升空间。而新常态打破了这一主导思路,很可能让很多县委书记在施政过程中找不到抓手。
第三,县级治理生态改变。一方面,上级政府简政放权让很多地方政府措手不及。比如笔者在中部某县调研时发现,市交管局将驾校的审批权下放给了县运管所,可驾校审核涉及 100 多项内容,县运管所也没有技术人员可操作。另一方面,群众对县级政府的期待又比较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职能弱化,很多群众有点小事就到县级职能部门,这使县一级的治理负荷大大增加。所以,当前的县级治理,制度性权力变大了,社会治理的事务也增加了,可治理能力还有待增强。
要在新常态下做好县级治理,就需着力理顺县级治理机制体制,增强治理能力。县委书记须把视野放开,不再只关注以往的几个核心指标,而应更注重县级治理品质。
二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9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收缩型城市”被首次提及。大概要求,是收缩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强体,严控增量、 盘活存量,引导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集中。这一概念在政策中出现,或许表明我们需要对城镇化的中国道路做一个新的思考。
一般认为,城镇化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城镇化率 30% 以下属于初期阶段,30%—70% 属于中期阶段,70%—90% 则属于后期阶段。1998 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 30.4%,正式进入城镇化的发展中期。到 2018 年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 60%,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增长期将在可预期的十几年内结束。回顾过去 20 年的城镇化发展,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大都是以城市扩张为政策目标,在土地和人口城镇化的维度上,表现尤甚。具体而言,多数城市的发展都依赖于城区的扩张和人口流入。乃至于,一些中小型城市在没有足够产业支撑的情况下,仅依靠土地财政也迅速实现扩张。
通过扩张来发展城市,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诸多城市发展规划的潜在逻辑,并在政策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路径依赖。但越是如此,越是需要对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做长远预测,尤其是要为“后城镇化时代”的可持续发展谋划。客观上,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还有一定战略空间,这个时候来重新整理城市发展方向,正当其时。笔者认为,收缩型城市的提出,对客观认识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相当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