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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国土部最初选定的33个试点地区中,
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有3个,集体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均为15个。
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征地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就可以补偿一部分由于征地改革造成的建设用地供应减少,地方政府开展征地制度改革的内生动力会更强。
国土部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在征地制度改革中,河北定州、山东禹城、内蒙古和林格尔率先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17年9月,河北定州等三个试点地区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63宗、3.9万亩。
相对于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已经扩大到全部的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试点范围一开始并未扩大。
实际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表述,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但是,因为宅基地保障农民基本居住的特殊性,国土部门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宅基地的入市在政策上管控比较严格。
尽管“三块地”改革已经开始打通,但是形成系统化的成果还需要时间。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试点也反映出一些新问题。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作方案。“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效益显化尚需时间。”
如果让“三块地”改革效果最大化、最有成效,应该调整既有思路。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下的基调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是中国的城市土地市场也不是完全市场,实际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土地市场会是完全市场。因为这个市场会受到很多法律制度、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制约,但是总体来讲城市土地市场化程度高。建设城乡统一市场,就需要提升农村土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但目前中国并没有做到。这可能是目前“三块地”改革中极端核心的问题。
在这一轮如火如荼的中国土地改革进程中,业界还有不同的声音。如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夏柱智今年6月份撰文认为,应防止打通三项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征地制度和政府垄断的一级建设用地市场制度,坚持保障性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调研时发现,宅基地改革中侵害农民利益的做法很多。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农民进城后宅基地被强制收回的现象。
现行改革框架下改革的思路要调整,
重点是瞄准市场化机制的建立
。具体实施角度来说,最基本的是在设立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的市场化机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有一个设想是拆旧区和建新区形成一个产业联合体或者股份公司,通过和用地一方进行市场协商,使得真正拥有存量建设用地的一方具有更多的长远收益。
新华社公开的关于“三块地”改革的表述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已经有了前期的实践基础,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平衡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之前的两年多试点中,“三块地”中宅基地的声音最小,相对来说改革效果也最不明显。宅基地改革不仅仅是加强审批管理、一户多宅收费,更要着眼于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的效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