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保险理赔实践中关于越野车参与高风险活动引发的事故是否应该赔偿的争议。文章指出,赔与不赔的基础是车险合同约定,并提到了车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最大诚信原则。文章还介绍了不同地区法院对此类事故的处理方式,并指出需要建立更清晰的规则边界,包括车主的风险对价意识和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同时,也提到了开发个性化产品和完善特种车辆保险规则体系的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及主题
文章围绕保险理赔实践中关于越野车参与高风险活动引发的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讨论。
关键观点2: 车险合同的原则和约定
文章提到车险合同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和近因原则,并指出了合同中关于免责条款的约定,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使用性质改变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
关键观点3: 网友的不同观点
文章介绍了网友关于视频中车辆行为是否属于可预料的风险、是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不同观点,以及部分地区法院对此类事故的判决实践。
关键观点4: 行业观察者的建议
文章提出了行业观察者的建议,包括车主树立风险对价意识、保险公司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建立高风险驾驶行为负面清单、开发个性化产品等,以推动保险条款的透明化与司法裁判的标准化。
正文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一股"越野挑战热"在车友圈迅速蔓延。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越野车冲陡坡、涉深潭、攀岩石等高危动作的视频动辄获得百万点击量。在这些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画面背后,却隐藏着大量车辆翻滚、车架变形、发动机进水等事故案例。作为保险理赔领域的专业自媒体,我们注意到这些事故引发的保险责任争议正呈爆发式增长。大家可以【争论】一下,视频中的情况,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偿?
首先,赔与不赔争论的基础是车险合同约定。
车险合同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与"近因原则"两大基石。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需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保险人则需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通过判例明确,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应当达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标准。
在车险免责条款中,
第十条约定,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