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东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涉及招聘对象、条件、程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472人,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关键观点2: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应届毕业生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关键观点3: 招聘条件
应聘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同时满足年龄、学历、资格等要求。
关键观点4: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岗位能力测试、公布成绩及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环节。
正文
(一)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25岁及以下指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岗位及要求表(详见附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例如:岗位及要求表中要求仅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