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依法严惩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对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实施“台独”分裂活动的杨智渊,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判刑,依法严惩不贷。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
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罪大恶极者,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行凶的徐加金判处死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万余人,严惩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偷拍窃听等犯罪。石某在酒店偷拍他人隐私,制售视频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万件3.3万人,同比增长22.3%,对李建平依法核准死刑。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400余件2800余人,同比增长18.6%。审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严惩涉惠农资金、校园餐等群众身边腐败犯罪。
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同比增长5.3%。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暨某伙同他人控制97个证券账户,非法影响股价,获利1.8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诉前化解纠纷1200余万件。协同落实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宣告59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3件101人。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认定构成垄断案31件,同比增长2.1倍。孙某等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10余年,判令连带赔偿1.6亿元。审结破产案3万件,盘活资产7900余亿元,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0余家企业走出困境。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债务申请破产,被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6年,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万件;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逐年攀升,2024年达1200余件,占32.3%。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依法应用、规范发展。严格依法保护创新,对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元。惩治以维权之名扰乱创新。某公司恶意抢注、囤积商标,靠起诉他人侵权获利,被驳回起诉并罚款10万元予以惩戒。
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敲诈勒索21家企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企业与一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被认定无效。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法院判令按正常食用消费额10倍赔偿,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聚焦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生态保护,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践行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司法,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6亿元,增长87.5%。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同比增长6.1%。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首例反禁诉令,中外当事人就境内外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帮助我国公司顺利拿到船舶建造款。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00余件,同比增长11.2%。海事审判40年,涉外案件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被国际组织收录,我国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更多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主渠道及时化解。一审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增长1.4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1个百分点。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国防光缆被阻断案,有力维护军事设施和国防通信安全。协同化解军用机场净空区建筑违法超高问题,保障飞行安全和战备执勤。协力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力保障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