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是缺少对市场需求的关注。PPP模式与传统基建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项目投资主体的转换。在新模式下,项目能够吸引意向承包商以合理的财务成本顺利融资到位才是成功的关键
,所以项目的架构设计要保障投资者在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内获得合理的盈利和财务目标。PPP项目的架构和设计除了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服务水准和相应要求外,还应该同时满足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政府要深刻地了解和洞察资本市场,识别社会资本关注的焦点和需求,以保证PPP项目的成功落地。
三是缺乏明确而有力的责任人
。PPP项目作为一种比较新颖的基建模式,对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而言都属于新生事物。因此,作为项目管理和推动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权限、能力和可支配资源均相对有限。对于大型项目管理和运营,
PPP项目执行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常需要与政府众多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谈判乃至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超越其管理权限和职责授权范围,从而导致PPP项目实际运行与目标状态有所差异
。
四是招投标过程中缺乏与相关项目利益方的有效沟通和互动
。
PPP项目的成功实施,需要招投标的各方主体进行充分沟通。目前,总是存在
一些主体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略整个项目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
,从而导致在某些方面出现衔接的脱节,甚至可能会出现某些短期行为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五是没有对外披露或提供充分而完整的项目信息
。PPP项目模式是项目得到社会资本认可并投资的市场化交易过程。交易成本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交易结构的复杂程度,也取决于交易双方所掌握信息的对称度。由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或者无法提供充分而完整的信息,导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一定的盲目性,从而影响了项目的进一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