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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CPI包含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这八大类权重各有不同,由于奢侈品消费或奢华服务在CPI中所占权重很小,而房地产投资成本等则根本不体现在CPI中,房租在CPI中的权重也不大,故CPI的高低基本由一般消费和服务决定,这就导致货币大规模超发而CPI却不高的现象出现。
通货膨胀的原义就是货币膨胀(过量发行),后来渐变为“物价上涨”的代名词。如果回归通货膨胀的本源,那么,当前金融资产估值偏高、房价居高不下、古玩艺术品价格一涨再涨、出境旅游高消费等现象,
实际上也是货币超发即通货膨胀的体现。因此,不存在“货币消失”现象。
高房价实质就是高通胀的表现
——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
如前所述,通货膨胀的原义就是货币扩张,高通胀就是货币严重超发,只不过主要不是体现在CPI(消费价格指数)上,而更多体现在奢侈品、服务价格或资产价格上。因此,高房价是货币大规模扩张(高通货膨胀)的一种表现形式。
此外,高房价不仅是高通胀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也相当于一种高额税收。从显性来看,土地财政就是一种税收,因为土地价格越高,房地产市场越火爆,政府卖地收入就越高。例如,2006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只有1650亿元,到2014年则达到4.29万亿元,2016年仍有3.75万亿元。
资料来源:Wind,中泰证券盛旭供图
近年来,在全国政府财政收入中,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收(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加上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比最高达到约45%,2016年仍在30%以上(由于营改增的影响,该比例存在低估)。可见,房地产对政府财政收入构成了重要支撑。
资料来源:Wind,中泰证券盛旭供图
不可否认的是,土地财政对于中国经济长期维持高增长或中高速增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有别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路径的一种独特的循环发展模式。因此,土地财政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对房价的不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也是地方政府在抑制房价上涨方面缺乏动力的主要原因。
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房产税试点早在2010年就推出了,为何至今仍没有立法的原因
:是因为存在信息没有互联互通的技术障碍吗?显然不是。
除了带来政府涉房财政收入增加等显性高税收之外,高房价同时包含着隐性的高税收,即随着房价的上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用于购房和租房的支出比重不断上升,据我的大致统计,2016年,中国新房(住宅)销售额超过10万亿元,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人均3.36万元乘以7.93亿人)约为37%,即便扣除4.96万亿元的新增房贷,加上19.14万亿房贷余额的利息,再加上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成本,相加大约1万亿元,因此,估计购房者花在购房上的费用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