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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和《洗冤集录》中的一百种死法有什么关系?

时拾史事  · 公众号  · 历史  · 2017-07-2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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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跑题了?

说回历史上的宋慈(1186-1249),这个福建小伙子年轻时曾拜在理学大师朱熹的弟子吴稚门下。 三十出头考中了进士,历任信丰县主簿、长汀县令、通判邵武军、南剑州通判、提点广南东路刑狱、提点江南西路刑狱兼知赣州、提点荆湖南路刑狱兼充大使行府参议官等。后来知广州、充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六十四岁卒于广东任上,特赠朝议大夫、直焕章阁。要研究宋提刑任职区域的,请看下图。


宋提刑几乎成了宋慈的代称,那提刑官到底是干嘛的?“提点刑狱司”是宋代地方司法机构,一开始是由宋太宗设立的,初始职能只是协助转运使处理路一级的司法事务。神宗朝以前,提刑官时罢时设,神宗时稳定下来,成为常设机构。

提刑官的主要职责是复核所属下级州县的断案、巡回视察在监的囚犯、稽查州县案件的积压,以及检举各级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后世提刑司的职责逐渐增多, 同时还要兼管保甲、军器、河渠等事务。


3. 凭什么宋提刑写得了《洗冤集录》,我就写不了?



受电视剧的影响,我一直以为,提刑官就是来验尸的 ,囧…直到接触了相关资料,才晓得提刑官这么重要的职位,要做的事多了去了,哪能每个凶案一一勘验。 那么宋慈《洗冤集录》里活灵活现的法医检验技术,是怎么写出来的啦?

第一,当然是要总结前人的经验。 宋慈原序里自己说的, “博采近世所传诸书, 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 他这里提到的《内恕录》,很有可能也是一部法医学书,只不过失传了,他到底一共参考了哪几部书,无从考证。文首为什么特意说明《洗冤集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呢,不排除还有比它更早的,比如失传的《内恕录》。

第二,那是不是博览群书,就能写出《洗冤集录》了啦? 别忘了宋慈在做广东、江西、湖南提刑官之前,还担任过主簿和知县,这类地方基层官员的职责之一就是必须参与法医检验。仵作衙役巴拉尸体检验的时候,你不在场好好观察,光靠书面材料,怎么能在前无古人的情况下,系统总结出这么详细的验尸必检须知?


“正头面:有无髻子?发长、若干?顶心、囟门、发际、额、两眉、两眼、或开或闭。如闭,擘开验眼睛全与不全。鼻、两鼻孔。口、或开或闭。齿、舌、如自缢,舌有无抵齿。胲、喉、胸、两乳、妇人两奶膀。心腹、脐、小肚、玉茎、阴囊、次后,捻两肾子全与不全。妇人言产门,女子言阴门。两脚大腿、膝、两脚臁肕、两脚胫、两脚面、十指爪。

翻身:脑后、乘枕、项、两胛、背脊、腰、两臀瓣、有无杖疤。谷道、后腿、两曲 、两腿肚、两脚跟、两脚板。

左侧:左顶下、脑角、太阳穴、耳、面脸、颈、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与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胁肋、胯、外腿、外膝、外臁肕、脚踝。右侧,亦如之。”


此外,宋代州县的初复检验尸格目及验状(验尸格目与验状参看上篇所说的宋代验尸三大法宝),必须及时汇总于路一级的提点刑狱司。北宋神宗元丰改制以后,连死刑复核权都从刑部下放到路提刑司,为了复核死刑案件,提刑官自然要详查研究验尸文件,不能草率走个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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