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试者年龄≥18岁(或国家法定成年年龄,以较大者为准)。
2.受试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非鳞状NSCLC。--如果肿瘤具有包括鳞状成分的混合组织学,则该病例适合入组,前提是鳞状成分是样本中肿瘤的一小部分(<50%的肿瘤存在)。
3.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8版,受试者患有IV期(转移性)或晚期IIIB或IIIC期NSCLC(由于疾病的严重程度,不适合接受根治性多学科治疗)。
4.受试者无转移性/无法治愈疾病的系统抗癌治疗史。如何符合以下情况,早期NSCLC的既往根治性(治愈性意图)治疗将允许:
---(治愈性手术的)新辅助/辅助系统抗癌治疗,联合或不联合抗PD-1/L1治疗,在当前转移性疾病诊断前超过6个月完成。
---根治性同步放化疗,联合或不联合抗PD-1/L1治疗,在当前转移性疾病诊断前超过6个月完成。
5.受试者已提供足量的肿瘤组织样本用于KRASp.G12C状态的中心分析。
6.受试者已提供足量的肿瘤组织样本用于PD-L1状态的中心分析。
7.根据中心实验室或当地实验室(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A]认证实验室或同等当地标准认证实验室)使用符合研究技术规范的测定法进行评估,肿瘤PD-L1表达呈阴性(TC或TPS<1%)。
8.中心或当地实验室(CLIA认证实验室或同等当地标准认证实验室)使用符合研究技术规范
NGS
或PCR技术,受试者的血浆循环肿瘤DNA(ctDNA)和/或肿瘤组织必须为KRASp.G12C突变阳性。
9.受试者必须存在可测量疾病(根据RECISTv1.1标准定义)。
10.受试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11.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预期寿命>3个月。
12.受试者具有充足的血液学实验室评估: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x10^9/L。
---血红蛋白≥9.0g/dL或>5.6mmol/L(之前1周内无输血)。
---血小板计数≥100x10^9/L。
13.受试者具有充足的肾脏实验室评估,且估计肾小球滤过率(CrCl)≥45mL/min。---如果估计的CrCl低于45mL/min,则允许使用CrCl的实际测量值,如果获得的数值满足入选标准参数,则受试者可以纳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