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因城施策,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发放抵押补充贷款(PSL)为棚户区改造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推进降杠杆工作。适时下调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合理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补短板领域的金融支持,改进创业创新、小微企业、健康养老、就业助学等领域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设扶贫再贷款,完善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推动构建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绿色金融体系。
三是金融市场创新开放和规范运行取得新进展。
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特别提款权计价债券等产品。完善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投资者主体范围,取消额度限制,提升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便利性。引入外国政府等主体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取消同业拆借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做好事中事后管理。推出“上海金”人民币集中定价机制,提升我国黄金市场国际定价影响力。着力加强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发布票据交易管理办法,成立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我国在国际和地区的金融影响力扩大。
利用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身份,主导财金渠道系列会议,在推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完善国际金融架构、推动金融部门改革及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等方面形成峰会重要共识。推动落实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双边和多边金融合作,稳步推进与港澳台地区的金融合作。
五是金融改革稳定工作扎实推进。
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
推动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深化改革。
切实推进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着力加强防范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组织开展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更新评估。
六是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统筹推进。
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和监督检查。构建以银行自律为核心的外汇管理政策传导机制,
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规违法活动。
提高单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上限,简化审批管理,放宽锁定期限制。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完善外汇储备管理,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
七是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