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
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
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8.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
1
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
1
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9.
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5
月
9
日
17:00
前发送简历到以下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命名为“聘用
--
姓名
--
应聘学段
--
应聘学科
--
毕业院校(专业)”。
每人只限填报
1
个具体职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
1
:
3
以上(含
1
:
3
)才能开考
,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携带所有相应证件材料,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接收简历。
(三)现场确认
2018
年
5
月
10
日
,
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面试
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成绩
60
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带入综合成绩,只做筛选比例参考。在面试分数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中,根据分数高低,按
1:5
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
5
倍,资格审核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五)资格审核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通过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5
,
此表需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后带到资格审核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如有空缺,可根据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心理品质测评
2018
年
5
月
11
日晚上。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评。心理品质测评满分为
100
分,合格成绩
60
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分不带入综合成绩。
(七)专业能力测试
2018
年
5
月
12
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通过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及学前教育专业须增加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