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消保委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传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资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接待、处理消费者来信、来访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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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养套路深、星期宠物成痛点,浙江省消保委起底宠物市场四大消费陷阱

浙江消保委  · 公众号  ·  · 2025-04-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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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养”模式暗藏消费陷阱

部分宠物领养店以“免费领养”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到店,实际消费者需要签订“领养协议”,通过分期付费方式捆绑长期消费。这些“领养协议”中往往含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如果不仔细查看,容易落入商家编织的消费陷阱中。


根据线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有15.2%的消费者在宠物店领养过宠物,其中近七成消费者表示遇到过“捆绑消费”,即商家通过领养形式捆绑销售宠物食品、玩具、窝具、清洁用品等产品。


在本次体验的7家宠物领养店中, 有5家领养店宣称宠物“免费领养”,其中3家领养店在其店铺醒目位置设有宠物“0元领养”“免费认养”等宣传资料。该5家领养店都要求和消费者签订“领养协议”,消费者需以分期付费等方式领走宠物,支付费用则用于购买店内猫粮等相关宠物用品。


在这些商家提供的“领养协议”中, 普遍存在涉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例如,约定宠物存在相关健康问题必须当场检查确认,若宠物因意外死亡消费者仍需继续履行分期付费协议,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退回宠物需支付数千元高额违约金,对消费者自主送医作出限制等。


部分宠物机构存在违规充值等预付式消费问题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但是预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凭消费者指令支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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