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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宝AI点评 | MUJI"無印良品"为何被纳入最高院知产年度法律适用报告

知产宝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4-2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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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零售服务与“替他人推销”的司法定性突破

本案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商品销售者向终端消费者提供的零售服务(如店铺陈列、收银系统、购物袋标识等),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及对象上与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具有高度类似性。尽管传统商标行政程序中“零售服务”难以获得注册保护,但司法实践通过混淆可能性分析,将其纳入第35类商标的保护范围。

最高法典型意义:202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选入年度报告,强调零售服务若未经授权使用与“替他人推销”商标相同的标识,且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这一裁判填补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断层,为零售业态的商标维权提供了明确路径。


2. 混淆标准的精细化适用

法院未机械比对服务类别,而是从消费者认知角度出发,指出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销售自有商品”与“替他人推销”服务的差异。被诉侵权方在店招、购物袋等场景使用“无印良品”标识,客观上利用了MUJI无印良品的商誉,构成混淆误认。


二、法律适用启示


1. 对“商标囤积与攀附”行为的司法震慑

法院查明,原审被告北京棉田公司及其关联方围绕“无印”“良品”等关键词大量注册商标(如“每日优鲜”“江南STYLE”等),并变形使用以模仿“無印良品”的视觉标识。该案通过注册商标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系统性打击了恶意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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