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分娩镇痛服务。目标是在2025年底前,三级医疗机构全部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并在2027年扩展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知强调加强分娩镇痛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人员培养以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要求建立产科与麻醉科协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此前,已有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在全国近千家医院开展,多地还在积极将分娩镇痛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发布通知,以推动所有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关键观点2: 明确目标
到2025年底,三级医疗机构全部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提供该项服务。
关键观点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
通知要求加强分娩镇痛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药品配置,强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包括建立产科与麻醉科协作机制、完善分娩镇痛服务流程等。
关键观点4: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规范应用
通知强调加强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包括提高突发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规范应用分娩镇痛技术等。
关键观点5: 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和科普宣传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强化对医疗机构分娩镇痛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工作。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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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产科、麻醉科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规范应用分娩镇痛技术。强化分娩镇痛技术人员培训,并发挥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成员单位分娩镇痛技术水平。
加强分娩镇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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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科、麻醉专业住院医师分娩镇痛技术的培养。定期组织医联体内分娩镇痛技术培训,支持分娩镇痛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加强分娩镇痛保障,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业务考核上对于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娩镇痛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强化对医疗机构分娩镇痛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定期组织培训、指导并开展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近千家医院开展了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多地还在积极推进将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