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年少日记》剧照。
这种“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出现在我们社会中每一个层面上:漫画书里的英雄和反派战斗;电视和电影里警察要抓“坏人”;乔治·W.布什总统发动伊拉克战争时多次提到“邪恶轴心”。畅销的保险杠贴纸上写着“卑鄙者令人作呕!”这个说法假设有些人是卑鄙的,有些人是正派的,而且还蕴含着潜台词,那就是刻薄的人永远都是卑鄙的。卑鄙就是这些人的本性。如果是这样的话,何必为他们费心呢?按照这种想法,应该对卑鄙的人避而远之,甚至控制或惩罚他们。
谁是正确的?谁是错误的?谁值得同情、理解和支持?谁应该被排斥、评判、惩罚、解雇、处决或进攻
(发生在国与国之间)
?
我上大学时,一连几个小时和同龄人讨论这些问题。我们讨论人际关系、家庭和政治,希望能理解这个世界和人们做出的选择。即使到了今天,我也对这些问题充满兴趣。
我希望能理解造成某种情况的原因,知道谁应该对此负责。我希望获得信息、了解情况,能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安全感,相信这里存在责任、重建、希望和改变。我知道我在这方面并不孤单。“忏悔”类脱口秀和《法官朱迪》这类司法剧的流行,证明了人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以及理解这个世界、我们自己和周围人的时候,仍然抱有“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
这种想法有着悠久的传统
(至少在西方是这样)
,是西方主流文化规范和信仰的核心。按《旧约》所述,人类历史最初就起源于此:亚当和夏娃被逐出天堂
(受到惩罚)
是因为他们犯下了错误。根据沃尔特·温克的说法,这种赎罪暴力的神话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即约公元前1250年的巴比伦创世故事,之后所有关于惩罚性暴力的神话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这个神话至今仍对美国文化有很大的影响,几乎影响了美国社会所有的制度、信仰和实践。人们认为这种事情是正常的、明摆着的,并且就是事实。温克指出:“
(一个)
故事如果经常被人讲述,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证实,那么它就不再是一个传说,而会被视为现实本身。”
所以,如果“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如此流行、如此普遍,并且已经延续了数千年,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出改变?
很明显,这种思维方式满足了某些需要,能为我们带来一种安全感、意义感、公平感和秩序感。这是一种做出选择、分辨价值的有效方法。而且我们十分熟悉这种思维方式,觉得它让我们舒适放松,甚至可以说这种思维方式是人性的本质。
但“正确-错误”的思维方式会削弱人类之间的连接,使我们彼此分离,也使我们与自己分离。就好像在沙滩上画下一条线:你要么站在我们这边,要么与我们对抗;要么清白,要么有罪;要么值得奖赏,要么应受惩罚;要么得到拯救,要么受到诅咒。这意味着以固定的眼光看待人类及其行为,否定了生活和人类经历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