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目前小微信贷增量中混入了太多的非经营类贷款用途。首先是巨量增长的大额消费、类现金贷业务被混入了小微信贷统计范围;其次是大量信贷资金绕过监管,通过小微企业帐户和银行的配合间接进入了房地产、股市。由于银行绝大多数增量的小微企业贷款都是以不动产抵押为主的,在多年以来企业杠杆率已用到极限的情况下,企业主仍拥有未抵押房地产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新的增量融资在投向上出现了三种明显的偏离。
1、企业主必须新购入房地产才能撬动银行贷款,但显然购入房地产再去银行抵押,一进一出的现金流是减少的,还要承担较高利率,愿意这么干的企业主,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赌在房地产上升值,而不是用于经营。这类企业多数有较长的经营历史,且有现金流,很符合银行的要求,但这种贷款貌似用于经营,实际上是指向房地产投机。
2、新增信贷的另一部份来自于没有经营背景、用途不明的客户,这部分客户拥有相当多的未抵押房地产。因为以前审贷严格无法融资,现在银行为了完成任务,放低了对借款用途的控制,甚至有的银行、中介帮助包装经营背景,这才使其有能力从银行获得了融资。这部分贷款投向多数指向了房地产与股市,这从今年房市、股市的迅速增长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3、另一部分客户拥有房地产、也有经营背景,但多数经营能力很差,以前完全达不到银行对其征信、现金流、盈利能力等多方面的要求。这类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是较差的,风险很大,如今银行愿意放贷只是在赌房价不跌、有人接盘、可以完成任务而已。
在市场基本面、小微企业盈利能力未充分改善、银行授信仍拘泥于房地产抵押的情况下,大幅度提升小微企业融资绝对值的结果,很大可能是使大量信贷资金绕道实体,走向炒房、炒股这些投机市场,同时又给一部分缺乏经营管理能力与盈利能力的小微企业主加大了杠杆,最终催生出更多的失信人群。
七、当前的救助政策存在很多矛盾。
1、政府与银行的认识并不统一。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减低其融资成本,是国家基于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社会价值考量的,本身并非是纯市场行为。部分银行业高管包括信贷专家对中央高压下的小微信贷投放任务抱有疑虑,主要理由是认为种种举措与商业银行奋斗多年的现代化企业治理、市场化发展进程是相悖的。而我对中央政策举双手赞成的原因非常简单,我国的银行业从来就不是纯市场驱动的,现在的做法只是用一种大力的行政手段对政府信用主导型的信贷市场进行大规模纠偏而已。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向没有错,初期启动的力度大、见效快,有猛药治急症的功效,但如何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保障制度,如何解决以上的种种问题、防范危机的发生,现在必须马上要采取措施。
2、宏观上信贷救助成本投入不足,缺乏透明、有效、可持续的投放渠道。
当前的救助方式无外乎有两种。一是央行与银保监会对银行作出政策性支持。央行的政策是胡萝卜,使用直接经济性补贴的方式,包括存款准备金定向让度、定向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操作;直接按小微信贷投放额度给银行补贴等。银保监会的政策是大棒,以窗口指导、监管要求与指标考核为主要方式,刚性要求银行定向发放小微贷款的额度、占比、利率等,通过银行内部利益让度来实现上述目标。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作出经济补偿。主要方式包括银行的小微企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地方政府成立小微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小微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让度、地方政府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等。
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这些相关政策,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也是两个。
一是经济性补偿的力度不够,不足以调动银行的积极性。银行基本上是以效益为导向的考核机制,要求银行加大对小微信贷的投放力度,相较于银行习惯的国企、央企、政府平台及大公司业务,需要补偿银行为此而增加的三大主要成本。这三大成本包括:因信息对称难、单笔投放小导致的效率成本;因人力投入大、非标风控难而增加的管理成本;因小微企业经营能力较低、易受市场冲击带来的高风险成本。监管部门往往会帮银行算出一本非常理想的保本微利的帐,比如利率是多少、不良率控制在百分之几以内就可以保本微利,殊不知这里面有两个因素未充分考虑:(1)银行为什么、凭什么愿意牺牲更高的利率水平、更高的效率,放着政府平台、大公司贷款不做而去做小微?仅仅凭细微的政策让度和监管的压力?(2)银行的信贷利率、不良率数据是完全失真的,以此来推演小微贷款的利润平衡点完全不可靠。目前小微企业纯抵押贷款成本都很少低于年化6-8%,保理类、信用类贷款平均成本很少低于10%-15%,再算上以贷引存、先贷后转银票、叠加理财产品等银保监会反复禁止但实际仍广泛存在的隐形成本,小微信贷成本年化平均8-10%都算少的。前几年,银行小微的真实不良率实际上多数都不低于10%,很多行甚至超过了30%,极端的情况高达50%以上,这些都不是报表所能反映出来的。根据专注于小微信贷多年的泰隆银行、台州银行、常熟农商行的历史数据计算,小微信贷平均利率在12-15%年化,以6-8年为一个信贷周期,去掉极端年度不良损失后,多年加总的ROE与一般的大银行相差甚少,且面临培育期长、成长性差、异地设点不易复制等巨大缺陷,更何况这些银行多数处于小微企业生态较好、客户众多的地区,多数银行很难仿效。
所以,如果要求银行发自内心地大量发放小微信贷,且利率水平要接近大企业平均贷款利率,则需要银行牺牲5%以上的利息差、承担多出一倍的管理成本和周期性出现的数倍的不良,这需要银行在经济上获得何等补偿才能做到?
二是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透明度不高,导致政策失灵。
由于银行的业务量巨大,大公司业务与小微信贷业务很难被严格区分,银行有多种手段与冲动去应付监管与考核,监管压力与信贷救助政策在传导到基层的过程中,很容易被银行利用或消减。除了总行级的量升价跌的诉求很难持续外,各分支行也会重重抵抗,在操作层面很可能产生大量寻租机会与道德风险。
如果这种政策与强压的市场可以持续,未尝不是一个资源重新配置的好事,但现在的运动性放贷无论从政策支持、利益平衡角度看,还是从主动性、促进市场有效发展看,都存在巨大的的不确定性,诸多违背市场规律的信贷行为下,小微信贷生态被强制性重构,如果不转化为持续、有效、规范的政策性救助制度,一旦政策与压力退潮,甚至会产生一地鸡毛的反作用。从这些角度看,当下的中国小微信贷处于一个极其敏感的历史转折期,巨大而危险的时间窗口就在眼前。
既然问题已经提出,如何去做才是最为重要的。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全面调整我们的小微信贷救助机制。
一、从国家层面给出足够多的小微企业“社会信贷救助成本”。
目前各种救助政策繁多,但总体给出的直接经济支持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银行做小微与做大公司业务的性价比仍不可同日而语,加上政策同时要求银行下调小微利率,使得小微信贷性价比更低,银行只有政策性压力、没有经营的动力。根据信贷市场的历史表现,大概需要给从事小微信贷的银行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的净息差补贴,才有可能推动足够多的银行认真从事小微信贷业务,形成有效、有量供给。这只是根据经验、感觉测算,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银行历史经营数据进行科学的评测,以得出准确、科学的大公司业务与小微信贷业务的净收益差,供中央政策制定部门、财政部门决策。
目前所有的经济性政策加总在一起,给到银行实惠、补足银行的收益差损失大概也只有1个百分点,而刚性要求银行对小微企业给予利率让度,又消减了银行一半多的政策性收益。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小银行先天缺乏大公司业务的竞争力,被迫从事较高利率水平的小微信贷业务以获取生存空间是客观事实,但尽管这样,这些小银行只要有机会做政府平台、大公司业务,仍会选择以大为主、小微为辅。因此,如果给小银行的小微信贷业务补贴3-4个百分点的利差,其主动放弃竞争力不强的政府平台与大公司业务、长期坚持小微的主动性会持续加强,这要下去要比强迫大银行投向小微的效果更好。
截止2018年末,中国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140.6万亿元,其中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8万亿。也就是说,即使给全部小微贷款补5个百分点的收益差补贴,整个国家财政付出的代价是4000亿元。其中2000亿元税务可以用小微企业利息支出抵扣增值税、抵扣所得税等方式来直接送达融资企业,以减少路径损失;同样对银行也可以采取类似的方式,直接针对小微信贷利息收入进行优惠处理。当然,银行业依靠国家信用、垄断经营享受了巨额利润,的确也有义务让度一部分收益以履行救助小微的义务。可以从银行的利润中分出一块,用专项基金的形式,通过央行、财政、税务等手段直接向小微企业融资进行定向补贴,这比强迫银行加大投放、压降利率效果要好。以上这些救助成本,可以用不同渠道、不同方式给出的,我只略作举例。
二、压降政府与国企对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
市场供给是平衡的,当政府平台、国企对信贷资源占有率下降,银行显然不可能将吸收来的存款空置,大量信贷资金将自然投向实体与小微企业。财政部公布,截止2017年11月,中国国企负债总额已达100.08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绝对主力。而银保监会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国普惠性小微贷款总额仅9.36万亿。现在国资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一般为贷款基准利率或下浮5%-10%,而民营企业融资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30%-100%,由此民企与国企的平均资金成本差大概为年化5%左右,已超过大部分行业的利润率。在贷款可获得性上,国资门槛极低,而民企融资除了依靠房地产抵押外,其它可用的信用类信贷产品占比很少。这就催生了一个畸形的市场。国资的外贸公司不做市场,只为民企开具信用证、保函等,或直接替民企采购、为其提供进出口通道,只挣资金利差,变成类金融公司;国资的房地产公司、工程公司变成转包公司,财大气粗地成为市场的项目贩子;很多政府大型招投标项目更是直接将民企变成了从国资手上接二手分包的小跟班。很多行业民资要么退出市场,要么被国资盘剥。国资只变成了资金的搬运工,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市场与业务团队,只依靠财务部门挣钱。大量国企、央企成立的类金融版块已成为其企业集团中盈利最多、甚至唯一盈利的部门。这些都在无形中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压力。
三、在国有框架下,建立专门的小微信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