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所有人上学的时候,班上都有这样一个胖还不爱说话的、怯怯的姑娘,她是所有人欺负的对象,总有调皮的男生故意大声的嘲笑她胖、取笑她脸上的雀斑,给她取羞辱性的绰号,引来大片欢笑。她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手足无措、羞愧难当的低下头。她的存在让吃瓜群众们感到安全,大家都侥幸的感叹,我靠幸好我没有那么胖。
同学们通过欺负她找到存在感,朋友通过背叛她找到安全感。
很小的时候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存在。那时候的我,脸上有零星几颗雀斑,很胖。因为爸妈工作的需要,跟着做了转校生。胆怯,不爱说话还贪吃,学习很好,没有朋友。被班上所有人孤立。
那时候的我是多么敏感啊,
因为胖所遭受到的一切不公正待遇,都让我加倍的憎恨着自己的胖。
被排挤、被孤立、被指指点点。看到妈妈给买的一条漂亮裙子,偷偷试穿了一千遍也不敢穿去学校,怕被同学大笑着问“你他妈那么胖还穿裙子,裙子都要给你撑爆炸了。”只能穿硕大的体恤,肥大的裤子企图让人不那么注意我。
那个时候,人和人之间只有最原始的倾轧和践踏,相貌和身材是划分等级的重要指标。只要你丑且胖,就是笑柄就是活靶子。只要你长得胖和丑,你的性格内涵和学习成绩统统直接被忽略。有重大集体活动,你只会是节目最后清扫现场垃圾的场工。小女孩们的聚会活动也不会邀请你,男孩子们也只有在集体嘲笑你的时候,才会让你出场。
大概,那真的是我人生中最绝望的几年。
压死骆驼最后一根草是,某天我看见班上一个男同学穿了一件好看的棒球衫,于是我多留意了几眼记住了那个牌子,回家后说服了我妈给我买了那个系列的其他棒球衫。有天我穿着棒球衫去上学,有几个同学就开始起哄,说那头猪穿了跟刘凡同样牌子的情侣装,刘凡被那头猪喜欢了,好丢脸。被羞辱的男同学气愤难当,蹭蹭蹭跑过来,揪着我的衣领,把我身上的棒球衫扒了扔在地上,用力的跺了几脚。大声的说:“不准你喜欢我。”那是最寒冷的伤害,像在西伯利亚的冬天殴打一个病人。
即使我不是真的喜欢他,受到的伤害只是被捉弄被嘲笑,为那件被毁掉的再也不能穿出去的棒球衫感到绝望,怨恨他不敢揍那群滋事的人,反而把拳头挥向同样无辜的我。但从那以后,即使是真的有了喜欢的男孩子,我也只会尽可能的逃离。
怕被识破,怕自己的喜欢,对他人来说是一种羞辱。
上初中之后真的热切的喜欢了这样一个人,但胖就像一个诅咒,它总在我对世界充满热切期望的时候,剜我一刀。实际上那么多年的默默喜欢,都是暗无天日不被看见的,他偶尔瞟过来目光不是厌恶不是喜欢,也没有任何情绪,就像我们看向一棵树、一朵云。
我和所有敏感纤细的胖子一样,面目模糊,内心火热。我在那样的煎熬里,迅速长大。
再后来有同学来示好,我也只能沉默低头拒绝,觉得介意觉得不配。看见班上漂亮又受欢迎的那几个女同学,内心多么羡慕又恨自己啊。
那个年纪,无比在意他人的眼光,无比的受伤。
直到现在这段往事都是我出生以来最大的耻辱,我没有那时候的毕业照,没有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联系方式。成年后我一直无法原谅当时见证我屈辱的所有人,
很多时候我都希望,那段时间被缺席过,我是一夜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