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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药品动态调价开始了,药企压力大了!

药师论坛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5-0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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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一)探索建立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可进可出、适应市场变化的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机制。

(二)实行“品种、质量、价格”动态调整。即对中标后采购数量小采购金额低存在保障供应隐患的,以及未中标或未挂网但临床确有采购需求的,实行品种动态调整;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抽检不合格的中标挂网药品,实行质量动态调整。对中标或挂网结果执行一段时间后,因市场发生变化再按原中标或挂网价格供应显失公平的,进行价格动态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应原则。

(二)动态调整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三、调整范围

甘肃省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中标药品、阳光采购药品、直接挂网药品和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实施特殊管理的精、麻、毒、放药品和中药饮片,不纳入动态调整。

四、主要内容

(一)品种动态调整

根据网上采购保障供应情况和临床实际需求,进行药品品种的动态调整。分调出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调入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调出阳光采购药品目录和调入阳光采购药品目录。

1.调出集中采购中标目录

(1)全年网上配送入库率不足40%的;

(2)全年网上配送入库总额不足1万元。以上从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调整至阳光采购药品目录。

(3)有下列情况的,从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调整为阳光采购目录或直接挂网目录。

1)被哨点医疗机构向国家药管平台或省级平台上报为短缺药品的;

2)收到医疗机构或市州(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反映其供应不足或不按规定保障供应的。

2.调入集中采购中标目录

原中标品规被停止交易、上年度网上采购金额为零以及无法保障正常供应的,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顺序递补调入。

3.调出阳光采购药品目录

有下列情况的,从阳光采购药品目录调整为直接挂网目录。

1)被哨点医疗机构连续向国家药管平台或省级平台上报为短缺药品的;

2)连续收到医疗机构或市州(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反映其供应不足或不按规定保障供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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